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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刘任、陆罗恒某某诈骗二审刑事裁定书

      刑 事 裁 定 书  原公诉机关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。  上诉人(原审被告人)刘任(曾用名刘某),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,无业。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5年11月5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12月11日被逮捕。辩护人林春丽,广

    2016.11.08访问(135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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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刑事裁定书  原公诉机关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。  上诉人(原审被告人)刘任(曾用名刘某),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,无业。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5年11月5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12月11日被...刑事裁定书原公诉机关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。上诉人(原审被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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